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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延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1-23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202 次

关于延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的通知


接中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通知,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线下审核时间延长,延长时间段为2023年11月23日至30日(周六周日除外),请未申报的用人单位于30日下午前完成申报工作。



一、申报需要提交的资料


用人单位参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应提供以下材料,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
(1)残疾人身份证

(2)残疾证

(3)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。

(4)劳务派遣协议(通过劳务派遣安排残疾人的单位提供)。

(5)残疾人就业年度银行工资流水查询单。

(6)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资质证明(通过劳务派遣安排残疾人的单位提供)。

(7)劳动合同(在编人员提供编制文件)。

(8)毕业证书或《学历认证报告》(安排应届残疾人大学生的单位提供)。

(9)残疾人参保情况证明材料。

(10)用人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》。

以上材料,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(加盖用人单位公章)。


二、提交资料的要求


一是用人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,相关审核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;二是用人单位需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;


三、郑州市残疾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


联系电话:67580958

审核地址: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大厅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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